信件主题: | 陈先生-公积金提取业务咨询 | ||||
来信人: | 陈先生 | 来信日期: | 2024年07月14日 | 来信编号: | SZXX9561090024071434101 |
信件内容: | 本人在公众号平台申请租房提取业务,但一直显示”职工已存在录入的提取数据,不允许再次提取录入”现在不知道要怎么操作了,也不知道申请成功没有,望给处理一下谢谢 | ||||
信件回复: | 于2024年7月15日11:57分、16:40分、16:42分致电陈先生,电话均未接听,现将情况反馈如下:根据陈先生提供的信息,在公积系统查询到7月15日陈先生提取了一笔租房提取业务,因租房提取需要核实陈先生安康区域房产情况,目前业务处于待审状态,最迟16号完成支付,请耐心等待,如还有其他问题请致电:0915-8997709、0915-3269590 | ||||
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24年07月17日 | ||||
评价: |